“4+7”城市药品集中采购即在国家统一组织、统一部署、统一政策的框架下,以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重庆和沈阳、大连、厦门、广州、深圳、成都、西安11个城市(即4+7个城市)的公立医疗机构为集中采购主体,通过跨区域联合集中带量采购,让人民群众用上质量更高、价格较低的药品。
近日,上海博爱医院组织全体医务人员及相关职能科室共同学习《关于本市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。
上海博爱医院副院长、医务科科长卢刚要求在药品采购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,全程接受各方监督。同时强调使用中选药品将明显降低药价,减轻患者药费负担,医务人员药品使用情况医院将纳入绩效考核。
上海博爱医院院长孙太明在会议最后强调,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是国家深化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,医院一定要严格落实实施方案,不折不扣的执行国家的惠民政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