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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护人签约制度

TIME:2021-09-02
      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三十一条、第三十五条、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,有关部门在指定监护人,以及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时,均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,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,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成年人,可以与其近亲属、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,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。
        对于预立医嘱,需要患者指定监护人(例如亲人律师或者朋友)代表自己行使法律、医疗或者经济方面决策权力的法律文件,通常由患者在入院时签署授权委托书,委托书签署后即刻生效,可以在患者(委托人)无法做决定时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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